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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部分专业实施单独考试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院纪委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操作规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志宏
副组长:李连水 黄功学 蒋彦成  张凌杰
成  员:张竟超 霍国义 何占周 徐水平 包永刚 肖文珍  张德喜 武凤翔 宋金晓 郭广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何占周兼任。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综合保障组。
(1)招生录取组(组长:张凌杰,参与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和考场分配;负责高中毕业生考生综合评价试点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做好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制订招生考试工作预案,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做好录取审批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发布录取结果,进行招生工作总结。
(2)命题考务组(组长:黄功学,参与部门:教务处、基础部及各教学系),下设命题评判小组和考务小组。
命题评判小组职责:负责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题库完善、组卷、分装密封、评卷、成绩汇总;负责综合评价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评定、学业成绩及加分项目加分核定、成绩汇总。
考务小组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工作。
(3)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连水,参与部门: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试卷命题、评卷至成绩发布之前的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接触试卷人员的保密责任书签订;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4)综合保障组(组长:蒋彦成,参与部门:院办、财务处、保卫处、后勤中心、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印刷、传递、保管工作;负责命题人员隔离期间餐饮、服务及考生考务人员午餐供应安排、后勤保障;负责外校考试巡视人员的接待;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校园秩序、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1.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中职生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
2.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制
学费
招生
计划
1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水利工程监理
3
3600/
15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市政工程监理
20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建筑工程监理
20
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550101
 
3
3600/
15
3
水利工程
550201
 
3
3600/
30
4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50204
 
3
3600/
30
5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600202
 
3
3600/
35
6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3
3600/
20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摄影测量
20
7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520305
 
3
3600/
20
8
工程造价
540502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3
3600/
30
工程造价
540502
建筑工程造价
35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3
3600/
40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3
3600/
30
11
电子商务技术
610214
 
3
3600/
20
电子商务技术
610214
网络推广
2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
3600/
5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移动应用开发
5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企业信息化管理
50
13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3
3600/
20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智能应用与开发
20
14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540403
智能设备安装与调试
3
3600/
30
1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40404
 
3
3600/
2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40404
智能楼宇工程
4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40404
工程设计与项目管理
40
16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3
3600/
40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施工信息化(BIM
30
17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540302
地铁工程施工
3
3600/
10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3
3600/
20
19
物流管理
630903
 
3
3300/
20
20
会计
630302
注册会计师
3
3300/
25
会计
630302
电算化
25
2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540701
 
3
3600/
15
22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6
 
3
3600/
15
23
环境工程技术
520804
 
3
3600/
15
24
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
520801
 
3
3600/
15
25
市政工程技术
540601
 
3
3600/
15
26
财务管理
630301
 
3
3600/
15
27
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
520809
 
3
3600/
15
 
合计
 
 
 
 
1000

注:以上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具体的分专业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凭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系统平台(https://pzwb.heao.gov.cn)上填报我校志愿(院校代码6192)和相关专业。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
2.2017年3月22-30日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sb.zzslxx.com)上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参加考试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申请》、加分项申请,我院网上进行审核。
3.2017年3月26-30日为校园开放日,考生也可到学校现场选报专业和报名确认。
4.2017年4月7-8日,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结果2017年4月25-29日网上公示、上报省招办,2017年4月3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均须通过确认环节,方可取得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确认时需提交相关证件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技能加分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网上报名确认网址:http://zsb.zzslxx.com
现场报名: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6.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提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申请》书面申请。
(2)其他考生提交考生身份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学历证书(因时间关系,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3)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4)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7.现场确认时,考生需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的,除按第5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8.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学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第5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9.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预先联系(电话:0371-65821077、65821079、65821035),在时间及人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核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门达不到C以上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
我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报考我院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方向)、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造价方向)等综合评价试点专业,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我院不再组织笔试。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报考我院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专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
按照我省单招文件要求,可直接向我院申请免试入学。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试点专业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加分项目加分。
非综合评价试点专业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要求达到C以上, A记85分、B记75分、C记60分,数学、语文总成绩折合满分150分,文化基础总分=语文分值×0.9+数学分值×0.6;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院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评定,满分150分。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门达不到C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
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详见本方案第九条。
六、考试方案
(一)文化基础笔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采用一张综合试卷,包括语文和数学两部分。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分值15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60分。
(二)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分值为150分。主要根据不同职业特点要求和工作中常用思维方式的不同进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测试考生本类专业有关的基本常识、专业兴趣、思维方式以及通用的学习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时长:10-15分钟。
(三)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分值为150分。通过实际操作主要测试考生对该专业所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实操水平,同时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测试时长:60分钟。
七、考试组织
1.考核地点:设在欧洲杯投注官方网站(郑州市花园路136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2.考试时间安排:2017年4月9日(星期日)在学院内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时间
考核内容
考生范围
09:30-11:30
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
中职类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C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13:30-16:30
专业技能测试
中职类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非综合评价试点专业的高中毕业生

八、录取办法
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各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九、政策和技能加分细则
(一)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凡符合“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专业技能加分
1.“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技能大赛获奖,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累加计分。
①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20分;
②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30分;
③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40分;④参加技能大赛获地厅级奖励加20分;
⑤参加技能大赛获省部级奖励加30分;
⑥参加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励加40分。
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0日至22日
在省招办“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上报我院单招专业数据库、报送单招章程、单招实施方案
3月22日9时至3月27日18时
考生登录河南省招办高考网上报名平台填报我院(代码6192)和相关专业志愿,并在学院网站或来我院现场进行报名、填报志愿确认
3月26-30日前
校园开放日
在学院网站或来我院现场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参加考试资格确认。并进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申请》、各种政策性加分和技能加分项等申请
3月29日
下载报考我院考生志愿信息数据库并导入到我院单招报名信息管理平台
4月7日至8日
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或来校考试时打印
4月9日全天
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考核
4月25日至28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4月25日至29日
通过省招办“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上报我院单招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完成录取备案手续,上报单招总结
4月29日之后
在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65821185  65821225。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委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相关说明
1.按照国家及我省高校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已被我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
2.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实施。

上一条: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水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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