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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各系:
2017年高考即将来临,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预防
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系要充分认识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各系要提前向学生强调学校高考期间的相关政策,要求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参与高考。各系要切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管理,强化制度落实
1.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高考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实原因,审批请假手续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其他人员一律无权批准,原则上谁批准谁负责;各系要安排专人与请假离校学生保持信息畅通,如信息核实过程中遇到困难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学校。
2.加强学生考勤制度。高考期间,无论学生是否有课,各系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逐一考勤点名,确保学生信息统计准确无误,不留空白;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及时向学院上报学生信息。
3.严格信息上报制度。高考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系要在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学生在校情况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报送到学生处。对经批准请假离校、单独在外实习的学生和休学的学生,辅导员要在高考期间加强联系,确保学生没有参加高考。对于高考期间未经请假离校的学生要立即上报。
三、明确责任,严肃法规法纪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由于管理不严造成高考期间替考舞弊等,除追究替考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预防学生参加高考替考专项工作检查情况表
      2.高考期间不在校学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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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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