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专升本”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6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2016年达到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的毕业生。 三、要求 1、请各系通知2016届全体毕业生并按要求组织好本系各专业“专升本”报名工作。 2、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切实做到严格报名条件,不漏报、不错报,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学生的监督。 3、请各系于12月16日前将本系各专业参加“专升本”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学生处孙缔英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附件1:“专升本”学生汇总名单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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