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我院教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各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根据院工会工作计划,决定举办教职工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11月1日(周二)16:30开赛 二、比赛地点:院排球场 三、组队办法:(标注数字为人数) 1队:基础部组成48 领队:何占周 2队:水利工程系28、环境工程系15 领队:李文林 3队:土木工程系 43 领队:文 琳 4队:信息工程系31、财经系15 领队:武凤翔 5队:总务处5、后勤服务中心26 领队:时兴邦 6队:学生处团委14、保卫处6、招办8、成教5 领队:宋金晓 7队:教务处、教研处13、实验实训中心11 图书馆13、现代教育中心6 领队:张竞超 8队:党办、工会、老干部、科研处、征地办12、校办13、人事处、 财务处、教育质量监控办14 领队:霍国义 四、 组队要求:每个队组成人员数≦1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女队员至少1人。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排球规则。 2、比赛采用8个队单循环制。 3、记分方法: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积分高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应计算Z值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比赛要求: 1、每场比赛须有女教职工上场。 2、全体参赛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在比赛过程中尊重裁判、尊重对方。 3、遵守比赛时间,按时到场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即按弃权论处。 4、如遇雨天,各场比赛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场次,学校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5、各队长应认真组队并做好领队工作,负责各参赛队的训练及比赛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6、裁判员由体育教研室老师担任,体育教研室其他人员可参加比赛,但是体育老师上场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七、奖励办法: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11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第八名900元。 请各队做好组队及训练工作。工会将为每队购置排球一个。 望各队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积极组队参赛。 院工会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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