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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各位教师:
为了研究解决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对策建议,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及要求
(一)2016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拟立40项,其中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20项。课题资助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由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标准3万元;一般课题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研究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排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资金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费中安排自筹研究经费。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学生资助专项重点课题依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专项课题指南申报,一般课题自拟题目申报。申请者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用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二、实施与管理
(一)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采取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进行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课题完成后,由省教科规划办安排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鉴定。课题负责人提交鉴定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同时提交5000字左右的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改革政策建议。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符合出版条件的由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统一出版。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成果”字样。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请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学生资助专项课题对省内高校和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承担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的人员不能申报。
(五)申请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申报办法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学校)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请者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查看相关通知,下载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三)我院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18日,报送地点:教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2份。
(二)《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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