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教职工: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在开始,请各部门教职员工,整理好本学期的教科研成果并及时在校园网“科研管理系统”里进行填写、登记,由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在线进行审核。 一、统计内容 1.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2.在时限内的我院教职工取得的各种教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1)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会议交流并获奖的文章; (4)出版的专(编、译)著及教材; (5)获得的专利成果; (6)各级立项在研项目; (7)各级已结题项目; (8)各级获奖教科研成果; (9)获奖的论文、课件; (10)获奖的教案、教学案例及其它教科研成果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教职工个人按照校园网“科研管理系统”要求将有关成果详细情况进行逐项填写,并提交各种教科研成果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的扫描件各1份; (2)论著: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参编章节或字数页的扫描件各1份; (3)结项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各1份; (4)立项在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1份; (5)成果奖:获奖证书扫描件1份; (6)专利: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印鉴页(第1页)、显示授权公告号及授权公告日页(第2页)的扫描件各1份; (7)其它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扫描件1份。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8日。 3.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展示学院教科研实力和成果的重要依据,又是评先、晋级、教科研成果奖励的重要依据,希望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错报、漏报或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对在本次统计范围内,教职工本人却不上报的成果,本学年教科研成果奖评定时将不予承认。 教研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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