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 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产合组〔2017〕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河南省高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三届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请各高校及时组织科研人员于4月15日前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陆系统自行填报科技成果(“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的附件3不再填报,填报流程说明请到http://www.rcloud.edu.cn/下载),并将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电子稿及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PDF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学校科技成果”。 三、请各高校将“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调查表”(附件1, “豫产合组〔2017〕1号”文的附件4不再填报)及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汇总表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学校产学研拟合作项目”。 教研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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