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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7】10号)精神,按照水利部文明委、水利厅文明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家训家规征集活动。在全院征集一批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价值、贴近生活实际的家训家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亮晒自己的家训家规,要在家风家教方面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以好家风促进形成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2.开展“讲家风好故事”活动。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围绕“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夫妻相处、言传身教、书香家庭、绿色环保、热心公益”等家庭美德,讲述家庭故事、分享生活感悟,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形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
3.开展家训家规家风进校园活动。各系部要结合校风班风建设,引导组织开展家训家规家风主题班会、团(队)日、演讲诵读、书画展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寻家训、亮家风,让良好家风根植心灵,促进自我不断成长进步。
4.开展家风文化系列活动。开展重读红色革命家书活动,弘扬革命前辈红色家风和爱国主义精神。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系列家庭故事视频短片征集评选活动。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水利部文明办、省文明办均将家庭文明建设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充分认识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党员干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家庭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带头订立家训家规、树立良好家风。
2.结合实际。要结合部门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把“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融入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形成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3.加大宣传。要积极利用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设置家训、家规、家风话题,引导干部职工分享家训家风故事,展示家庭文明风采。要积极总结推广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引导活动深入持久开展。院文明办将于9月起在学校网站开设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并设专题对优秀征集作品进行宣传展示。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上报省水利厅文明办。
4.及时报送。各处室、系部要把开展活动情况及相关征集作品于9月20日前报送院文明办。家训家规、家风故事请注明作者部门、姓名。
作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院文明办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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