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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工匠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匠实验室建设的通知》(教职成〔2023〕255号)要求,为做好“河南省工匠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开展校级工匠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部署,服务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紧密围绕区域产业优化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以科教融汇为方向,立足企业产品升级、降本增效生产实际,建设一批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效益提升为主要功能的工匠实验室,推动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建设目标

各系建设不少于1个。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多方合作共建,构建多赢发展格局。工匠实验室按照校企双主体牵头、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管理和运行。工匠实验室一般建在具备相应的实验、生产条件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由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投入建设;参与各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共同制定建设方案,建立工匠实验室内部管理和日常运行机制;工匠实验室一般由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领办或创办,企业和学校共同负责管理,按照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运行,参与各方按照共建协议共享工匠实验室场地、设备、技术等资源和取得的成果、专利等。

(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打造科教融汇平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围绕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创造、小发明、小建议、小设计、小节约”等技术攻关、工艺优化、产品升级研究试验,每个工匠实验室至少开展2个基于生产实际需要的实验性项目。

(三)发挥人才潜能优势,建设工匠培养基地。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发挥工匠实验室汇聚企业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学校教师、技术和管理人才等人力、智力资源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善思考、勤动手、敢创新的工匠团队,培养更多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扩大工匠实验室的服务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建设质量水平。建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推广等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企业、高校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开展科研协同攻关,提升工匠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建设条件

(一)职业院校建设基础条件

牵头职业院校作为共同申报主体,吸纳其他学校的相关专业课教师参与。牵头学校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服务定位明确。学校具有服务合作企业主营业务的专业,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人才优势突出。学校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熟悉合作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教师。

3.校企合作深入。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与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合作企业建设基础条件

牵头企业作为共同申报主体,同时吸收其他同类企业参与,参与企业数量不限。牵头企业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企业需正常运营2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等生产事故,或有涉税、涉费、涉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愿意提供工匠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优先选择产教融合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以及独角兽、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成立有市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优先。

3.企业在生产中,有技术攻关、工艺优化、产品升级的现实需求。

五、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工匠实验室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方建设责任和任务分工。企业和学校要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制定工匠实验室建设方案。注重整合优质产教资源,实现人员、场地、设备和资金的高效利用。合作企业要落实合作共建协议明确的各项建设任务,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降本增效。

(二)分步规划实施。工匠实验室采取先成立、建设,再分类、分步开展认定的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围绕重点建设任务,自愿协商合作,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工作举措,自主成立和开展建设工作。工匠实验室成立后,各部门将建设方案报教务处备案。本次工匠实验室面向全校开展认定。

(三)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企业和学校多元化投入和建设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工匠实验室参与部门和企业,将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和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形成以提升企业效益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专利申请、技术交易、经济效益等情况开展评估。学校将适时开展工匠实验室建设情况的专项评价,遴选认定校级工匠实验室。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编写方案,积极建设。各部门、企业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建设方案(参考提纲详见附件1),于8月20日前将工匠实验室建设方案和《工匠实验室成立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上述材料扫描形成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认真筹备,申报省级。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匠实验室至少4个。

申报省级工匠实验室的部门,于12月12日前填报《河南省工匠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河南省工匠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PDF格式)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尹冬丽 鲁乙霖

联系方式:65821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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